公益保险产品简介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委托北京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民政部、卫生部和保监会的专业指导下,依照“保本不盈利”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最终选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承保公司,并确定了专门为基金设计开发的、公益性的、价格特别优惠的少年儿童重大疾病公益保险产品,用以向孤儿和贫困儿童群体进行捐助。该少儿重大疾病公益保险产品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专属,不能对外进行商业销售。

作为公益保险,该产品具有以下独特优势:
●病种全面,设计科学:本款公益保险针对“孤儿保障大行动”,在民政部、卫生部、保监会的指导下,由北京明亚保险
经纪有限公司专业设计,全面覆盖12种少年儿童的常发重大疾病。
●公益性质,价格低廉:本款公益保险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专属产品,按照公益原则定价,价格特别低廉,仅作为爱心
回馈向捐赠人提供,不得对外进行商业销售。
●快速赔付,及时救治:在全国范围内,如果受捐孤儿符合理赔条件,10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一次性10万元赔付,无须
事先垫付而后报销。
●保至十八,安心成年:出生30天至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投保本公益保险产品,费率不因少儿年龄差异而变化。
通过参与“爱心1+1”公益行动,公众只要捐助50元善款为“1”名孤儿或贫困儿童送去一份公益保险,就能以同样的价格为自己身边的“1”名孩子购买一份同款公益保险。
投 保 提 示
投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出生满30天并出院至18周岁(不含)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的
少儿。
保险期限:一年
保障责任:(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60日后(续保自续保生效日起)并在保险期间内,初次发生并经承保公司指定或认可的
医疗机构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承保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
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若发生在保险合同生效60日内(含60日),承保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承保重大疾病病种:具体释义以正式产品条款为准。
保障额度:10万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本保险产品不挂失、不退换、不受理退保;实行实名制,转赠无效。
理 赔 须 知
理赔须知:(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承保公司。
(2)责任免除:以正式保险合同相关内容为准。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
术的,承保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报案前的准备:(1)报案前请准备好与正式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如:保险卡号、被保险人和其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
份证件与关系证明等)。
(2)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县(区)级以上医院(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
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
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3)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报案电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19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6-95518
理赔时效:(1)承保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
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承保公司将于3日内以书
面的形式通知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
(2)承保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承保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对上述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保险责任请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